2007年11月10日 星期六

天使之城。

sunset1


這麼說吧。有句我很喜歡的話這麼建議年輕人:「要在紐約住過一次,但要在他使你變得冷酷前離去。也在北加州生活一次吧,但記得在你變得鬆懶軟弱前離開。」(註)

選擇離開北加、落腳在洛杉磯的理由可以這麼簡單浪漫。哪裡有光,我便願意往哪裡去;而洛城一年平均兩百九十天的暖暖陽光,輕易的咬住我腦後需要被曬乾的渴望。於是在給舊金山的冬雨泡了兩三年極欲腐爛之際,我得到了一只漂亮學府的入可券,封了十三個紙箱,便頭也不回的往南遷徙。



我對舊金山的情感一向是淡陌的。她的美麗那樣冷漠而高不可攀,我附屬在她的懷裡,卻無法繾綣出什麼真切的溫柔;時間一長,反而真真恐懼骨肉要被那些密密織著的大霧溶解化散。洛杉磯則是放蕩的,開朗的,顏色鮮豔的,震耳欲聾的。你要不時對她太恣意的多情感到不奈,卻在每一個晴朗的早晨,打開窗,為陽光的放肆溫度綻出微笑的花。


這裡的人,任意妄為的個性和我相同。把夢想掛在嘴邊的理直氣壯是我喜歡的真實,出世的、天塌下來與我何干的虛偽痞樣亦為我所欣賞。那樣多元種族文化互相衝撞後的光芒很耀眼,而天使之城各區塊間巨大的迥異性,我心悅臣服。


於是旅人那不定時易位的鄉愁,逐漸有了新的方向。我在斐冷翠遇見了成套仿舊洛城的明信片要忍不住收藏起來,在馬德里遇上落單的天使,總會開心的多乾掉兩隻啤酒。在波特陰澀的海邊要炫燿著屬於黃金之州的黃金海岸線,在同樣污染過度的台北,記掛著五彩繽紛的夕陽。即便是困在倫敦的細雨大霧裡也要叨上兩句關於洛城恆常慷慨璀璨的陽光—因為在天使之城你總要遇上異鄉人,暫時擁有一個有效地址的,我便心安理得的成為有權力想念的鄉客。


雖然明白終究會離開。



不過事實是這樣的:即使我的腳步不將在此停下,旅人一旦背上了天使的羽翼,便要終生記憶著飛翔的自由和華麗。那是屬於洛城人的驕傲與不羈。在這裡結實築起的翅膀,將有能力帶我到更美麗的遠方,我暗暗這麼相信著。




註:"Live in New York city once, but leave before it makes you hard. Live in northern California once, but leave before it makes you soft."源自Chicago Tribune 專欄作家Mary Schmich在九七年寫的一篇文章,後來被澳籍導演Baz Luhrmann收去作單曲"Everybody's Free (to wear sunscreen)"而聲名大噪。這裡有短片。有時間仔細聽聽這篇講稿/歌詞,非常有意思的建議,很喜歡。






洛杉磯/十一點四十九夜/ photo from AJ Canaria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那個,親愛的女孩們,我我我不會用read more的功能,救命。Orz

H. Lin 双羊 提到...

喔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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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